一個當事人拿著一本仿真程度極高的不動產權證,想向銀行抵押貸款160萬元。就在辦理過程中,該騙局被紹興市上虞區(qū)公證處的公證人員識破了。
1月14日,紹興市上虞區(qū)公證處窗口工作人員接待了當事人金某。金某稱欲用自己的一套坐落在百官城區(qū)的商品房,向銀行抵押貸款160萬元?!拔覀円惶煲磶资緳嘧C,翻看金某提交的不動產權證時,總覺得哪里不對勁,但一下子又說不上來?!贝翱诠ぷ魅藛T事后回憶說,當時他們立即將心中的疑惑上報。
審核人員檢查后發(fā)現(xiàn),這本權證除了附頁的騎縫章以及字體與一般的產權證書有所不同外,其他地方都不見異常,首頁“編號”旁的二維碼也能正常掃碼,權證內記載的不動產信息也無誤。但審核人員沒有就此放松警惕,聯(lián)系紹興市上虞區(qū)不動產登記中心對該處房產進行核查。這一查,問題就暴露了:金某早已于2018年將此套房子賣給了他人,該產權證書所登記的不動產權利人已非金某。這居然是一本偽造的假證。
隨后工作人員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。面對民警,金某承認自己提供的權證是假的。目前,警方正在深挖假證來源。
公證人員提醒,根據(jù)1月1日起施行的《民法典》以及2019年修正的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,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辦理不動產抵押業(yè)務,不動產權證(包括原《房屋所有權證》《土地使用權證》)均是主要審查材料,對登記效力有決定性影響。在民間借貸過程中,如果出借人以房產作為借款抵押物,借款人需對不動產權證書進行檢查。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可疑之處,應當及時咨詢不動產登記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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