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很多人在小時候都曾有過“乳名”,通常都是家里長輩給我們起的昵稱。但也有不少人在小時候使用過其他名字,但在長大之后,因為某些原因而改了名字,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。但在某些情況下,我們卻需要證明自己的曾用名的確是本人曾經使用過的,也就是要辦理公證。而最近有人問,曾用名公證要花多少錢?
多少錢?
據了解,曾用名公證并不是屬于太復雜的公證事項,相對來說也是比較常見的,因此其花費通常不會太高,正常情況下,公證費用基本會在200元左右。但要注意的是,具體花費,需要根據我們的使用地點來判斷。因為如果是要出國使用的,那么除了辦理費用外,還需要繳納翻譯費用。而翻譯費與我們需要翻譯的語種相關,所以具體費用不定,但一般會在100元到300元之間。因此,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實際的花費就是辦理費用再加上翻譯費用,整體費用一般會在400元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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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須知
申辦曾用名公證的人員,必須準備好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、以及曾用名證明信,證明信應由戶籍地派出所或檔案存放地出具。不過,如果我們的戶口簿中明確記載了曾用名,就無需提供證明信了,有戶口簿即可辦理。準備好這些材料后,直接向公證處提出辦理申請。只要填寫好申請表并通過公證員初審,提交材料后,繳納相關費用,我們就可以回家等待辦理完成了。
以上就是對曾用名公證要花多少錢的簡單介紹,想了解更多公證認證相關信息,可以聯(lián)系我們在線咨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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